青岛房产新政策,非本地人也可在青岛购房

2017-03-19来源 : 互联网

3月15日晚间,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对购房政策进行调整,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青岛市六区内限购1套住房;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3月16日起实施。

限购政策一出,在青岛工作的许多非本地人购房压力骤增,但事实上,有网友发现青岛市现行户籍管理办法中却有“购房人员落户”的说法,外地购房者或将迎来转机。据了解,非本市户籍在青岛市区落户,可以通过购房手段实现。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不含红岛经济区)全款购买100平以上的一手房,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其中,黄岛区与红岛经济区需购买60平以上新房即可。

而限购政策中则指出,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这意味着,本轮限购并非想象中那样将所有外地购房者“一竿子打死”,这对不少想要在青岛安家落户的非本地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对能够提交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人员,买房后可以通过落户进行二次置业。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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