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劝阻入校闹事青年被殴打至重伤 事后还被阻挠转院

2016-09-14来源 : 互联网

新快报9月14日消息,教师节刚过**,在茂名市电白六中任教的廖绍亮老师却遭遇无妄之灾。9月11日晚10时许,多名社会青年进入该校闹事,在校上班的廖老师发现后急忙上去劝阻,谁知竟遭对方持械打至重伤昏迷。令人气愤的是,据家属介绍,该伙青年事后还追至当地卫生院阻挠伤者转院,直至事发3小时后廖老师才得以转至茂名市人民医院,目前仍在该院ICU重症监护室。

9月11日晚,学生陆续返校晚修,廖老师也到校上班。当晚近10时,一名妇女带着五六名青年进入学校。“那个妇女和校警说,自己的儿子和同学闹矛盾了,她是过来调解的。”廖老师的妹妹廖燕(化名)说,这几人进入学校后,又有另一伙青年翻墙闯入学校,两拨人气势汹汹地走在校园内,廖绍亮见状赶紧上前劝阻。

“我哥根本就不认识他们,见到情况不对才**个站出来劝阻的,谁知他们二话不说就开始打我哥。”廖燕称,廖绍亮遭殴打后急忙逃往学校教务处,但对方仍不依不饶,继续追打廖老师。廖燕朋友圈发布的图片显示,教务处内的电脑等物品都被摔落在地,地板和木沙发上均有大片喷溅状血迹。廖老师的妻子则表示,当晚的行凶者都是些社会青年,“以前在六中读过书的”。

针对此事,广东省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律师表示,刑法处罚一般责任年龄为16岁,而年满14周岁者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8种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法律规定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因此,如警方认为涉事人员系**聚众斗殴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依据*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而对于受害者受到的人身伤害,受害者可以要求致害人及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标签: 老师殴打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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