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以“五公开五提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努力打造阳光型**。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建立会议公开制度,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应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明确行政机关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加强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集中展示“两张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公共资源监管信息,以及食品药品、质量价格、社会信用等市场监管信息。
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力度,建立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数据库,全面公开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资格、服务范围、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全面梳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事项,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督促指导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五推进结果公开。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建立公文数据库和文件查询检索功能。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