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精神文明办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家庭文明建设,今年将在全省组织开展贵州省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省精神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创建文明家庭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我省将以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贵州省文明家庭是指积极弘扬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在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方面具有**带动作用。
2017年,我省将评选表彰100户“文明家庭”。从2017年开始,每三年一届,与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一同评选表彰。各市(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国防工委、省***、省委金融工委、省军区**部、省武警总队**部、成都铁路局文明办、贵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10个候选家庭,贵安新区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分别**3个候选家庭。
据悉,我省将参照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评价体系共设置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8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00分,另设20分“特色加分”项目。
评价方式主要采用入户考察、邻里评价、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评价、单位评价四种方法。入户考察、邻里评价、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评价由申报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负责,单位评价由申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负责。如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由申报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负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