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通报6起典型案例严查纪检“灯下黑”

2017-04-12来源 : 互联网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州日前通报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事例,严防“灯下黑”。安龙县招堤大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波违纪案。2016年1月,李波纪律认识淡漠,违背有关规定,赞同将**告发材料拍照后交给被告发人,遭到党内正告处置。

兴义市下五屯大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何芝华违纪案。2015年3月至6月期间,何芝华屡次驾驭公车到游泳池游泳,其行为违背了相关规定,兴义市纪委决议给予何芝华党内正告处置。

贞丰县珉谷镇纪委专职副书记杨启胜违纪案。2002年至2016年,杨启胜与某**发作并坚持不正当性关系若干年,影响他人家庭团结,形成严峻不良影响,贞丰县纪委决议给予杨启胜吊销党内职务处置,降为科员职务。

册亨县坡妹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傅祥违纪案。2007年8月坡妹镇私设“小金库”,傅祥对私设“小金库”、虚列工程、虚增工程量从“小金库”中付出工程款等各类款项状况不了解,不把握,监督不到位,遭到党内正告处置。

另外通报的还有兴仁县城南大街纪工委书记陈恒恒违纪案,望谟县纪委**纪工委书记王彪违纪案。陈恒恒遭到党内正告处置,违纪款1000元被收缴上缴财务;王彪遭到党内正告处置,违纪所得被收缴上缴国库。

标签: 贵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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