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月也”,意为集体游乡做客,是侗乡的一种社交习俗。侗族某一村寨的男女青年按约定到另一个侗寨做客,期间要举行赛芦笙、对歌等活动。“月也”流行于南部侗族地区的从江、榕江、三江、龙胜、通道、尤以黎平县南部和从江县北部地区的侗族村寨更盛行,也*为隆重。
侗族春节期间的“月也”(也称“也哼年”)*为盛大和隆重,“也哼年”一般由歌队、芦笙队、侗戏班组成。芦笙队在走村串寨的过程中,会根据不同的场合吹奏不同的曲目,包括过寨曲、通报曲、进寨曲、拦路歌、开路歌、祝福歌、**曲等。2011年5月23日,月也经***批准列入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月也”规模不定,男女老幼均可参加。去时,都着节日盛装,“歌队”、“芦笙队”和戏班子一同前往。主寨以酒肉进行款待,宾主白天唱侗戏或赛芦笙,晚上对唱侗歌,共同欢度三至五日始散。离别时,主寨还要以猪羊馈赠。视收成情况,次年或若干年后,此寨再到彼寨回访。“月也”只在秋收后或春节期间进行,以示庆贺丰收,欢度节庆,同时还不误农时。
在侗族社会生活中,以歌会友,以歌交友、以歌促进民族间的感情,促进文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种“月也”活动,带动和促进整个侗族文化的弘扬。她与各式各样的风俗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侗族社会发展历史缩影;同时,“月也”加强了民族地区的团结,促进了侗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素质,促进了侗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构建了****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