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东南州人民****了促进房地产业稳增长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在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财政补贴,预计今年的购房家庭将比去年的同期购房数量有很大的提高。
意见明确,2016年度,对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给予实际成交额1.5%财政补贴;对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给予实际成交额1%财政补贴。
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