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编办关于贵州省旅游局更名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批复》(**编办复字〔2015〕103号)精神,贵州省旅游局更名为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由省人民****机构调整为**组成部门。
根据批复,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范围包括以下**类: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二是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协调指导**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规划、开发、建设;协调指导涉旅相关重大项目规划论证与审核;协调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三是组织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全省**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规划开发;负责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分析、调度及绩效评价;协调指导全省旅游信息化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四是研究拟订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培育旅游企业发展;指导促进旅游商品开发营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项目库,引导旅游投资工作;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和领域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
五是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涉旅相关行业监督管理旅游质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拟订旅游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是拟订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活动;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
七是推进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入境旅游和省内公民出境旅游工作;按规定负责旅行社设立审批等工作;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工作;按规定承担省内居民赴港澳台旅游有关事务;承担全省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八是组织实施国家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协调促进旅游就业;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及其他旅**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九是承担省旅游发展和改革**小组办公室工作及省红色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十是承办省人民**和国家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